保险条款

一、  合作产品及服务电话

1、合作产品

(1)太保航班延误险

保障计划名称保险条款保障范围赔偿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

航班延误险

航班延误保险(C款)条款

航班起飞延误3小时及以上

300元人民币

约定航班

30元/份


(2)条款名称及备案号:

(太保财险)(备-其他)[2015](主)32号

注:本产品需要实际乘坐航班,延误后取消不赔付。

二、服务信息

1、 销售主体:本保险产品的销售服务方为航联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网址为www.auib.com.cn

2、 承保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 承保公司分支机构: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山东、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无锡、常州、浙江、温州、宁波、安徽、江西、福建、厦门、青岛、苏州、河南、湖北、湖南、广东、东莞、深圳、海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宁夏、青海、西藏等有分支机构,全国服务电话为:95500

4、 产品销售范围:全国区域内销售

5投保份数限制:本保险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

6、 保险合同订立形式及电子保单:旅客通过互联网购买机票的同时选择购买保险,支付保费后即完成保险合同订立。本保险采用电子保单形式,如需,请联系保险公司索取。

7、 保费支付方式:旅客购买本保险产品时,保费款与机票款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的费用支付形式一并支付。

8、 保险发票形式:本保险的保费发票报销凭证与电子客票行程单合二为一,保险费金额体现在电子客票行程单中“保险费”一栏。

9、 保费发票配送形式:电子客票行程单的配送方式见购票说明。

10、保单查询及验真途径:

 ⑴航联全国客服电话:400-810-2688

⑵保险公司全国客服电话:95500

⑶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网站验真:www.cpic.com.cn

11、除外责任:

(一) 被保险人抵达机场时,已超过原定搭乘航班办理登机的时间;

(二) 被保险人因自身原因未乘坐预定的航班(航班未被取消情况下);

(三)被保险人预订的航班于预定起飞时间前被宣布取消。

12、 如实告知义务及违反义务可能产生的后果: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13、旅客信息保密保障:

我司承诺会对乘机人(被保险人)身份信息、投保交易信息和投保交易安全等保密事项依法进行保障。

14、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声明及确认:

被保险人(即乘机人)同意购买且认可保险金额,并已阅读保险条款的全部内容,了解并接受免责条款、费用扣除、退保等在内的重要事项。

15、 旅客信息授权:

旅客购买本保险产品即同意授权航联对其行程及航班数据进行跟踪,以保障旅客最优的服务体验。


三、常见问答:

1、什么是“电子化航空旅客综合保险”?

“电子化航空旅客综合保险”特指广义的航空旅客综合保险业务,包括以航空意外伤害为主要保障的航次险、短期交通意外伤害险、旅客托运行李保险、航班延误保险、航班取消保险、特价客票取消补偿保险等航空旅客相关保险产品,是以电子化的航空旅客综合保险保单取代传统的纸制保单、通过网络信息共享实现投保人信息与乘机人信息的统一管理、将保费付费信息记入系统并打印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中、与电子客票并行销售的一种创新产品;

2、如何购买本保险产品?

您可登陆中联航APP、M网站在订购机票的同时一并购买本保险。

3、购买本保险产品后能否变更?

    当您乘坐约定航班后,您将不能对保险单独改期及退保操作。

4、如果发生机票改签,本保险应如何处理?

    本产品与电子客票信息紧密关联,如您通过中联航APP购买产品原渠道进行机票改签,本保险产品保障的航班信息将随机票改签信息自动更改;如您未通过购票原渠道进行机票改签,原保险无法顺延到新的航班。为保障您的权益,建议您务必通过中国联航APP、M网站原机票及保险购买渠道进行相关改期操作,以保证后续保险保障的有效性。

在航班预计起飞时间之前一天的机票改签,保险可以随机票改签。

5、购买本保险产品后能否退保?

本保险生效后,您将不能再进行退保。

6、 如何办理退保?

若保险未生效,如果您退票,保险将同步退还。同时,退保成功后,保费款项将自动退还至您支付机票款的银行账户中。

7、如何办理保险金的申请?

主动理赔,无需旅客报案或提供证明文件。

8、 理赔特别提示:

客户在中联航APP购买航班延误险后,如航班发生延误,被保险人将收到理赔短信,点击短信内的链接通过微信认证后,即可在航班落地后收到赔款。

重要提示:微信实名认证确认的姓名需与乘机者本人姓名一致,方可操作理赔,若微信认证姓名与被保险人(既乘机者本人)姓名不一致,将无法完成理赔。

9、 理赔声明

航联全自动理赔服务实时通过航班动态数据及离港数据综合比对生成您的延误理赔判断依据,但因数据逻辑较为复杂,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容错率,我们无法承诺100%的全自动理赔。若我们的全自动理赔服务未能跟踪到您的行程或及时生成理赔依据的判断,请您拨打航联客服电话400-810-26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9:00-21:00)进行辅助申报理赔,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用户在本保险合同项下,基于同一保险事故,重复取得保险赔偿的,应当在保险人及其代理人的协助下及时退还重复取得部分,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保险条款下载:(太保财险)(备-其他)[2015](主)32号-航班延误保险(C款)条款

特别说明:如本挂网资料有未尽事宜,请详见保险条款,针对本保险产品的最终解释以保险条款为准。


以下含客户告知书,请投保旅客认真阅读!!


客户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按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及《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公司应履行客户告知义务,为此特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名称:航联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二) 住所/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楼1幢12层11202室

(三) 许可证名称: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四) 机构编码:210061000000800

(五) 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8】月【20】

(六) 业务范围: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七)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楼1幢12层11202室

邮编:100010

电话:010-85408000

传真:010-85408018

二、 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和被代理保险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 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种类

我公司根据与合作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代理销售【责任险】等保险产品。保险产品种类包括【航班延误取消险】。

(二) 被代理保险公司情况

保险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联系方式

(客服热线)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90号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95500

三、 关联关系

我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保险代理业务相关的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我公司唯一股东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同属保险中介机构,我公司与其它保险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投诉渠道及纠纷解决方式

我公司奉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将竭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周到的服务。如发现我公司人员在展业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及时向我公司投诉举报:

电话:010-85408000

邮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楼1幢12层11202室

传真:010-85408018

电子邮件:tsauis@air-union.com


     以上告知事项,如有进一步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航联保险销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