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条款


退票险产品及服务信息披露

一、合作产品及服务电话

     1、合作产品

      1)产品名称:无忧退票险

保障计划名称

保险条款

保障范围

赔偿金额

保险期间

保险费

无忧退票险

航空机票退票保险条款

客户预订并支付机票价款之后无法按期登机而退票,对于不能退回的机票价款损失,赔偿机票退票损失的65%

最高赔付1000元

约定航班

30元/份


     2)保障责任:

机票退票损失险:本保险合同自投保人实际缴纳机票费用及保险费后即时生效,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时止,且最长不超过1年。

保障内容: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由于家庭因素、公务需要或其他原因不能搭乘本保险合同载明的航空公司航班,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下列损失:

(1)根据航空公司规定不得退票的机票,赔偿被保险人的机票款(不含税费等)金额损失;

(2)根据航空公司规定可以退票的机票,赔偿被保险人在机票载明的起飞日期前(含起飞当日)或起飞日期后保险合同约定的退票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退票产生的手续费(不含税费等)损失。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取消机票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旅行社、航空公司、天气原因或机场关闭导致的航班取消或延误;

(三)航空公司、旅行社或其他机票代理人的违约、破产或超售;

(四)以盈利为目的所预订的机票或用于任何销售、转售目的所预订的机票;

(五)战争、内战、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暴乱、绑架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

(六)政府禁令或管制。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可以退票的机票,由于被保险人未在约定的期间内及时办理退票手续导致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可以从航空公司、票务代理或其他渠道退回的机票款部分,不论其是否已实际取得;

(三)被保险人因改签升舱所需支付的额外的费用;

(四)机票款实际支付金额以外的任何损失,包括支付票务款时使用的折扣券、抵扣券、现金券、航空公司常旅客会员里程、各类积分等对应的折扣金额;

(五)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六)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其他重要说明

本保险产品的销售以机票所对应的原始票价为判断依据(相关配售逻辑以系统实际提供为准),不考虑优惠券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优惠或支付折扣。

在确认购买本保险产品前,投保人请务必认真阅读《(太保财险)(备-其他)[2012](主)26号-航空机票退票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含义,充分理解有关投保方式、理赔规则、退改条件,以及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等的约定。

       3)条款名称、产品批复文号、备案编号或者报备文件编号:

条款名称

备案编号

航空机票退票保险条款

(太保财险)(备-其他)[2012](主)26号


     2、服务电话:

      ⑴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4001026666

      ⑵航联:400-810-2688

   ⑶保险公司全国客服电话:95500

二、服务信息

       1.销售主体:本保险产品的销售服务方为航联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网址为www.auib.com.cn

       2.承保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承保公司分支机构:总公司设在上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开展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保险业务。

      4.产品销售范围:全国区域内销售  

      5.被保险人年龄:本产品暂只支持2周岁(含)以上符合订购中国联航电子客票的旅客进行购买。

      6.投保份数限制:本保险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

      7.保费支付方式:旅客购买本保险产品时,保费款与机票款一并支付。

      8.保险合同订立形式及电子保单:旅客通过互联网购买机票的同时选择购买保险,支付保费后即完成保险合同订立。本保险采用电子保单形式,如需,请联系保险公司索取。

      9.保险发票形式:本保险的保费发票报销凭证与电子客票行程单合二为一,保险费金额体现在电子客票行程单中“保险费”一栏。

      10.保费发票配送形式:电子客票行程单的配送方式见购票说明。

      11.保单查询及验真途径:

  1. 航联全国客服电话:400-810-2688
  2. 太平洋保险全国客服电话:95500
  3. 太平洋保险官方网址:www.cpic.com.cn

     12.旅客信息授权:

旅客购买本保险产品即同意授权航联对其行程及航班数据进行跟踪,以保障旅客最优的服务体验。

     13.旅客信息保密保障:

我司承诺会对乘机人(被保险人)身份信息、投保交易信息和投保交易安全等保密事项依法进行保障。

     14.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声明及确认:

被保险人(即乘机人)同意购买且认可保险金额,并已阅读保险条款的全部内容,了解并接受免责条款、费用扣除、退保等在内的重要事项。

三、常见问答:

       1.什么是“电子化航空旅客综合保险”?

“电子化航空旅客综合保险”特指广义的航空旅客综合保险业务,包括以航空意外伤害为主要保障的航意险、短期交通意外伤害险、旅客托运行李保险、航班延误保险、航班取消保险、特价客票取消补偿保险等航空旅客相关保险产品,是以电子化的航空旅客综合保险保单取代传统的纸制保单、通过网络信息共享实现投保人信息与乘机人信息的统一管理、将保费付费信息记入系统并打印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中、与电子客票并行销售的一种创新产品;

      2.如何购买本保险产品?

    您可登录中联航APP、M网站,在订购机票的同时一并购买本保险。(以系统平台实际提供为准,如有变更,不再另行通知)


      3、购买本保险产品是否有被保险人年龄的限制?

    本产品暂只支持2周岁(含)以上符合订购中国联航电子客票的旅客进行购买。

     4、购买本保险产品后能否变更?

    本保险购买即生效,不可单独进行保险变更。如您通过中联航购票原渠道进行机票改签,本保险产品保障的航班信息将随机票改签信息自动更改。

     5、如果发生机票改签,本保险应如何处理?

    本产品与电子客票信息紧密关联,如您通过中国联航APP、M网站机票及保险原购买渠道进行改期或升舱,本保险产品保障的航班信息将随机票改期或升舱信息自动更改;在您自愿进行航班改期时,若您的保险关联到新航班成功,则保单状态为关联成功;若您的保险关联到新航班失败,则保单状态为关联失败,您可点击重新关联按钮,再次申请将您的保险关联到改期后的航班(若您在保险关联失败后未再次进行关联,您的保险在客票使用后将无法进行退保);若您的保险再次关联到新航班失败,您可联系保险公司进行人工处理。如您通过中国联航APP、M网站以外的其他渠道(如客服电话、机场柜台等)进行机票改期或升舱,原保险无法顺延到新的航班,且不支持退保。为保障您的权益,建议您务必通过中国联航APP、M网站原机票及保险购买渠道进行相关改期或升舱操作,以保证后续退票险保障的有效性。

     6、购买本保险产品后能否退保?

本保险一经售出,不可退保,但若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导致的退票或病退(注:客户须在线提交退票申请并正确勾选退票原因),一旦核实是符合这两种情况的,太平洋保险将会为客户进行退保。如有疑问,请致电太平洋保险95500。

     7、如何办理退保?

若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导致的退票或病退一旦核实是符合这两种情况的,太平洋保险将会为客户进行退保。如有疑问,请致电太平洋保险95500。

     8、理赔流程

由于退票申请需要经过中联航后台审核,故被保险人按要求提交退票申请后通常10-15个工作日会收到理赔短信;点击短信链接通过微信验证后获得理赔款(请确保微信认证信息与被保险人信息一致,否则将验证失败),航联即可在收到账户信息后的1-2个工作日完成赔款支付。

重要提示:微信实名认证确认的姓名需与乘机者本人姓名一致,方可操作理赔,若微信认证姓名与被保险人(即乘机者本人)姓名不一致,将无法完成理赔。

     9、理赔声明

航联全自动理赔服务实时通过航班动态数据及离港数据综合比对生成您的延误理赔判断依据,但因数据逻辑较为复杂,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容错率,我们无法承诺100%的全自动理赔。若我们的全自动理赔服务未能跟踪到您的行程或及时生成理赔依据的判断,请您拨打航联客服电话400-810-26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9:00-21:00)进行辅助申报理赔,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用户在本保险合同项下,基于同一保险事故,重复取得保险赔偿的,应当在保险人及其代理人的协助下及时退还重复取得部分,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保险条款下载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机票退票保险条款》((太保财险)(备-其他)[2012](主)26号)

特别说明:针对本保险产品的最终解释以保险条款为准。

以下含客户告知书,请投保旅客认真阅读!!


客户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按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及《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公司应履行客户告知义务,为此特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名称:航联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二)住所/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楼1幢12层11202室

     (三)许可证名称: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四)机构编码:210061000000800

     (五)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8】月【20】

     (六)业务范围: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楼1幢12层11202室

    邮编:100010

    电话:010-85408000

    传真:010-85408018

      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和被代理保险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种类

      我公司根据与合作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代理销售【意外险、责任险】等保险产品。保险产品种类包括【航意险、航班延误取消险】。

      (二)被代理保险公司情况

保险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联系方式

(客服热线)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90号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95500


       三、关联关系

我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保险代理业务相关的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我公司唯一股中联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同属保险中介机构,我公司与其它保险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诉渠道及纠纷解决方式

我公司奉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将竭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周到的服务。如发现我公司人员在展业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及时向我公司投诉举报:

电话:010-85408000

邮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楼1幢12层11202室

传真:010-85408018

电子邮件:tsauis@air-union.com

     以上告知事项,如有进一步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航联保险销售有限公司